我行将于2007年12月10日至2008年1月10日发行第四期“东方之珠”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本期产品包括人民币款和美元款。
“东方之珠”第四期代客境外理财产品,其产品结构完全复制东方之珠二期产品,产品投资于结构性美元保本票据,该票据则投资于香港市场的股票组合和固定收益组合。投资人可以用人民币或美元投资该产品,投资起点为5万人民币(或5000美元)。在封闭期过后每月第1个北京工作日,投资人可到我行网点或登陆我行网上银行申请赎回,赎回免收手续费。产品持有到期,最低可获美元本金保证(详见产品说明书)。
中国工商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东方之珠”(四)(人民币款)
中国工商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东方之珠”(四)(美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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