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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问答:保护基金为投资者撑起保护伞

http://www.licaicn.com 时间:07-05-07 16:40:  网络 发送给好友 加入收藏夹
  主持人小张老师的话: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于2005年6月30日联合发布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于9月28日正式对外披露。9月29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基金公司”)也正式开业。备受社会瞩目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终于浮出了水面。

  顾名思义,该基金是保护证券投资者的。那么究竟什么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这个基金是如何筹集的?是怎样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基金公司从中又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下面就广大投资者的一系列疑问做出回答。

  国浩律师集团 宣伟华 屠勰律师

  一、什么叫“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是一种制度安排,是一种按一定方式筹集资金(基金),在证券公司、证券经纪机构出现支付危机、面临破产或倒闭清算时,由基金直接向危机或破产机构的相关投资者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的保障机制,其作用类似于存款保险制度。

  当前,在我国是指按照《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筹集形成的、在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中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金。

  二、保护基金的资金从哪里来  

  根据《管理办法》,基金公司的资产可分为两部分:即基金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其所管理的基金。

  基金公司的自有资金包括公司成立时股东的出资以及出资的投资收益。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基金公司设立时,财政部专户储存的历年认购新股冻结资金利差余额,一次性划入,作为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据相关新闻报道,该笔资金为人民币63亿。同时,我们注意到,根据《管理办法》,基金公司为国有独资的公司法人,而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股东投入的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且《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基金公司自有资金和基金资金的界限,也没有规定基金公司为非营利性公司法人,更没有规定基金公司不能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活动。因此,我们认为不排除基金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获取收益,并在必要时以自有资金补充基金资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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